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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对华复合木地板地板作出反补贴行政复审初裁

2017年1月9日,美国商务部宣布,对进口自中国的复合木地板作出第四次行政复审初裁,裁定结果为反补贴平均税率为1.68%。追溯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。

2015年2月4日,美国商务部对华复合木地板进行反补贴行政复审立案调查,调查期为2013年1月1日~2013年12月31日,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4412.31.0520、4412.31.0540等。2016年1月11日,美国商务部对华复合木地板作出反补贴行政复审初裁。